回忆录(1)--归来记
裁判吹起了终场哨子,西班牙国家打比第二回合正式结束,皇马球员疯狂的庆祝,脚下败将巴塞罗那将帅们在旁边的那种低落的表情,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看着最讨厌的巴塞罗纳被我最喜欢的主帅--葡萄牙“狂人”穆林尼奥给打败,我只能说我为了看这场球赛而熬夜到早上6时是值得的。全场都是巴塞罗纳压着皇马来打而皇马也只能利用反击来进攻。由于比赛在90分钟内还是0-0,无法分出胜负所以比赛进入加时赛,在加时赛的时候巴塞依旧压着皇马来打,看来比赛结果又要让我失望了......谁知,球是圆的靠反击来进攻的皇马在102分钟由球队头号杀手--C.Ronaldo头球打入全场唯一的进球同时也是致胜球。电视机前的我和弟弟看到后疯狂的大叫起来,当时的兴奋让我们已经忘记当时还是凌晨了XD。为什么我会那么开心??这是因为他--穆林尼奥这位冠军教练成功赢取了自己在西班牙的第一个冠军,同时他也打破了皇马对巴塞连续6场不胜和连续几年没冠军的怪圈。穆林尼奥延续了自己的神奇记录就是无论到哪里,冠军就会跟去那里。他让那一些自大的巴塞教练和球员输到没话说,让那些看不起皇马捧杯的人知道全场被压着打不一定会输,他的打不死精神是让皇马击败巴塞的最大武器......上赛季,时任国际米兰(Inter Milan)主帅的他成功率领球队成功历史以来首次成为“三冠王”但当他离任后,前利物浦的西班牙名帅--贝尼特斯接手他留下的“三冠王”,但国米在贝帅手下的成绩却惨不忍睹,为什么呢??球队的阵容,甚至战术都没有改变但成绩却有那么大改变,这证明了如果有一盘的好材料但没有一位好的厨师是无法做出一盘好的料理的......穆帅在离开英伦切尔西后分别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取得了成功,这让本赛季可能四大皆空的切尔西上上下下都开始怀念这位葡萄牙“狂人”了。当然身为切尔西球迷的我也不例外,如果本赛季结束后安切洛蒂人头落地,我希望你会回到这个你曾经的“家”......
说完足球现在就要说看戏了哈哈。最近除了读外,也看了不少戏,当中也包挂了我的“神”陈奕迅所演的爱情喜剧--《隐婚男女》。虽然Eason的演技永远没有他唱歌那么好但每当我看他的戏的时候,我都是会保持着充满期待而不会“看到睡”的心情XD。这部戏说的是Eason是一个已婚的住家男人,偶然中在朋友的介绍下到一家香水公司当任总裁助理。由于那工作要24小时候命,所以公司只请单身人士。为了要得到这份薪水高的工作Eason只好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进入公司,偏不巧还是和老婆在同一栋大厦上班。在戏中演Eason上司的刘若英在刚开始出出的为难Eason但合作久了以后开始慢慢的发现原来他有许多的优点而对他另眼相看。就在Eason的事业刚刚有起步的当时,他隐婚的事情也被戏中饰演着他老婆的白冰给发现了并吵着要和Eason离婚但经过了Eason向她解释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后,她同意配合隐婚,两人的关系由明转暗,开始了一场爱情无间道。当中两人也闹出了不少笑话,包挂在电梯相遇时假装不认识并利用纸条来传话;上班时匆匆忙忙地把戒指给拿掉等。这样的生活直到有一天白冰看到刘若英载Eason回家,她开始怀疑Eason和刘若英之间不只是单纯的上司和下属之间关系而和Eason闹僵,令两人的婚姻再度受考验。同时,上司刘若英决定要带Eason去出差,这让两人的关系更加的差了。出差的期间,郁郁的两人在酒精催化下,差点擦枪走火,关键时刻Eason想到了妻子,吐露自己隐婚的事实......刘若英知道真相后下定决心辞职到外国去,留下Eason一个人回国。回国后的Eason才发现原来他老婆白冰才是他的最爱,所以买了钻戒打算送给白冰,谁知道回到家后,白冰却决定要和Eason离婚而这次是来真的了,心里觉得对不起和深爱着老婆的Eason只好忍痛答应。在两人签离婚证书后的那一刻,Eason流泪的对白冰说他依然还是深爱着她,她听了后也是流泪但已经太迟了。这时候,背景忽然响起电影插曲的前奏,让我意外的是尽然是Eason的旧作《十年》......我觉得这配合得太好了因为这首歌再适合那一幕不过了。随后在几年后,Eason成功的推出了他第一个香水并命名为--解药,香水的巨幅广告上写着:结婚吧,它是爱情的解药......而广告之下,是两张熟悉温暖的笑脸......虽然说这部电影是准备要打女性市场但老实说我看了过后我也是眼湿湿,这让我有种感想,那就是男生不一定要每次看打打杀杀那些“味道”那么重的戏,偶尔看看这些“味道”没那样重的爱情小品也不错XD 。说真的,陈奕迅在这部电影中的表现非常的不错,看来他将来在影坛会有一番作为但我还是宁愿他利用拍电影的时间推出多一点好歌XD。Whatever,Eason you're the best !!^^
昨天,刚刚看完了福尔摩斯系列的最后一个系列--《最后的致意》。用了整个月的时间连续看完了4部福尔摩斯长篇故事《血字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和《恐怖谷》。当中《巴斯克维尔猎犬》是我的最爱,故事说什么太长了我懒惰说XD。短故事中我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回忆录》,《归来记》和最后一个系列《最后的致意》。看完这些英国推理界国王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这些作品后我松了一口气,因为我终于读完了一个我从小就想读完的作品,同时也很不舍得因为再也没有一部作品可以媲美福尔摩斯了,甚至Arsene Lupin(亚森罗萍)在我脑海里如果他和福尔摩斯比,他只是个小人物......但可惜柯南.道尔已经去世几百年了,福尔摩斯再也不会有续集了。在我读福尔摩斯的期间,我发现原来我自己还蛮喜欢进行犯罪的XD,读完后的后遗症就是头脑里一直在想如何做到无人可破的完美犯罪哈哈,谁知某年某日我真的成功想出要如何做到完美犯罪,我一定会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斯文败类哈哈,开玩笑的啦,我不会因为受到读了福尔摩斯这种犯罪小说而有这一种想法的,我不会利用我的智慧来侮辱我最喜欢的小说。
听疯子说他的最爱方大同推出了新专辑,他很兴奋的告诉我。方大同说真的我并不喜欢他自己的歌但我却非常喜欢他写给别人的歌。在我眼里,他是现今乐坛里少数的天才吧,又会作曲,又可以填词,又可以自己执导MV,他就等于香港的周杰伦但他比周杰伦好的地方是他还会编曲,监制,唯有没看过他拍电影罢了,不然他真的是个乐坛的万金油--什么都可以XD。他写的歌都很好听如谢安琪的《脆弱》,Eason的《倒带人生》,薛凯琪的《糖不甩》等,我觉得他所写的好作品全都给别人唱,自己却唱那些比较冷门的歌,也许是他想特出一些尝试唱那些没有人敢场的曲风所以他自己的歌全部都是要真真可以品尝他的音乐的人才能接受的,说真的,他早期的音乐我真的是无法接受但近期的作品如《爱爱爱》,《黑白》让我开始对他改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他翻唱并重新编曲George Benson的《Nothing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就是这首歌让我开始喜欢上英文歌,刚开始我并不知道这首歌是翻唱的,我只觉得这首歌非常非常非常的好听但从有人那里得知原来这首歌是翻唱的而主唱者和词曲创作者都是George Benson这位美国黑人歌手,知道后便去download原版的来听,听了原版的过后我个人觉得原版好听多了(这是我个人的感觉,不同人有不同的感觉XD)因为方大同的重新编曲把这首歌原本的那种感觉给删掉了,的确George Benson的版本对我而言是无人可以代替的,而George Benson的这首歌也是我最喜欢的100首歌当中的其中一首,但也要感谢方大同,如果不是他我不会发现这么好听的歌,我不会爱上英文歌......
说起那天我JPA的interview吧,这一切都要感谢敬伟告诉我怎样去check,才让我发现原来我也有被选interview。这个interview是我人生中第一个interview,我甚至interview当天要穿的衣都没有,比别人迟几天才得知的我同时也在为准备文件而烦但还好我有个关心我学业的家庭,老爸老妈忙着帮我准备这个那个,同时阿姨们也致电叫我加油和不要紧张,这都让我感动不已。让我最感动的是在interview的前几天,家里的“半夜鬼”我在凌晨3点多准备要上床睡觉是不小心听到正在讲梦话的老爸,我听不清楚他说些什么但模模糊糊中听到“阿伦,不要酱紧张”听了这句很感动,这让我下定决心要更积极的准备自己的第一个interview,虽然得到的probarbility很小但比起那些没有机会的人,我幸运多了,即使我拿不到,我也拿到了经验,这一个东西......原以为国语很“好”的我在interview的前一晚一直积极的练英语,谁知第二天足以害死我的竟然是国语,同时我还发现原来我可以用流利的英语来交谈,虽然当中有点grammer error 哈哈。我的国语真的是......haiz像小学的水准,还好我都可以应付他们的问题但可以不可以拿到我只可以说"I have tried my best"。大致上,还满意自己的表现,当然在我那组5个人当中我并不是最好的但我也不是最差的XD有人比我差,如果要排名我可以说我是排在中间--第三位......因为国语的问题害到我的probarbility变得更小了,所以我不再奢望得到JPA去爱丁堡了,学士学位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在University of Malaya读好,然后才去University of Edinburg读硕士,然后得到FRCS的承认成为一位专科医生^^。
已经决定读本地大学的我现在所希望的是拿到matriculation,因为matriculation进本地大学的路永远比从form 6进本地大学的路还好走,而且我听学校一位老师Mr Teoh劝我说如果拿到matriculation直接去,不用想了,因为他孩子也在本地大学读医科但他是through STPM 那就是form6,他的STPM成绩CGPA没有4.0所以拿不到自己想要的大学,即使拿到自己想要的大学,他们也派你去别的科系如化剂师,牙医等。相反地,如果读matriculation你就等于一只脚踏如你自己心仪的本地大学和拿定你心仪的科系了,还有另一只脚是看你自己争不争气罢了......虽然如此,我也想好了如果拿不到matriculation的路了,那就是没办法和它(STPM)拼了。我知道STPM的路并不好走所以我现在已经开始准备了,Biology我已读到Chapter2的尾端了,Chemistry也读完了一课,Maths 还没动但我想我应该还可以应付唯一头痛的事Pengajian Am 这科的确很头痛不是我不会,是我跟本不想动它。它就好像那些polar substance(lipid-insoluble)要pass through plasma membrane 这样,除非有permease(transport protein)的帮忙否则它是不能通过plasma membrane的。我就是plasma membrane 而PA就是这些polar substance......除非有permease否则我不知要怎样拼出个A+。
看来为了我的将来我得少点facebook和online了......我会的,我会慢慢的戒掉天天要online这种坏习惯的,就从现在开始,我要说到做到,这次是来真的了~~
s.f.t:十年--陈奕迅/稻香--周杰伦
说完足球现在就要说看戏了哈哈。最近除了读
昨天,刚刚看完了福尔摩斯系列的最后一个系列--
听疯子说他的最爱方大同推出了新专辑,他很兴奋的告诉我。方大同说真的我并不喜欢他自己的歌但我却非常喜欢他写给别人的歌。在我眼里,他是现今乐坛里少数的天才吧,又会作曲,又可以填词,又可以自己执导MV,他就等于香港的周杰伦但他比周杰伦好的地方是他还会编曲,监制,唯有没看过他拍电影罢了,不然他真的是个乐坛的万金油--什么都可以XD。他写的歌都很好听如谢安琪的《脆弱》,Eason的《倒带人生》,薛凯琪的《糖不甩》等,我觉得他所写的好作品全都给别人唱,自己却唱那些比较冷门的歌,也许是他想特出一些尝试唱那些没有人敢场的曲风所以他自己的歌全部都是要真真可以品尝他的音乐的人才能接受的,说真的,他早期的音乐我真的是无法接受但近期的作品如《爱爱爱》,《黑白》让我开始对他改观。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他翻唱并重新编曲George Benson的《Nothing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就是这首歌让我开始喜欢上英文歌,刚开始我并不知道这首歌是翻唱的,我只觉得这首歌非常非常非常的好听但从有人那里得知原来这首歌是翻唱的而主唱者和词曲创作者都是George Benson这位美国黑人歌手,知道后便去download原版的来听,听了原版的过后我个人觉得原版好听多了(这是我个人的感觉,不同人有不同的感觉XD)因为方大同的重新编曲把这首歌原本的那种感觉给删掉了,的确George Benson的版本对我而言是无人可以代替的,而George Benson的这首歌也是我最喜欢的100首歌当中的其中一首,但也要感谢方大同,如果不是他我不会发现这么好听的歌,我不会爱上英文歌......
说起那天我JPA的interview吧,这一切都要感谢敬伟告诉我怎样去check,才让我发现原来我也有被选interview。这个interview是我人生中第一个interview,我甚至interview当天要穿的衣都没有,比别人迟几天才得知的我同时也在为准备文件而烦但还好我有个关心我学业的家庭,老爸老妈忙着帮我准备这个那个,同时阿姨们也致电叫我加油和不要紧张,这都让我感动不已。让我最感动的是在interview的前几天,家里的“半夜鬼”我在凌晨3点多准备要上床睡觉是不小心听到正在讲梦话的老爸,我听不清楚他说些什么但模模糊糊中听到“阿伦,不要酱紧张”听了这句很感动,这让我下定决心要更积极的准备自己的第一个interview,虽然得到的probarbility很小但比起那些没有机会的人,我幸运多了,即使我拿不到,我也拿到了经验,这一个东西......原以为国语很“好”的我在interview的前一晚一直积极的练英语,谁知第二天足以害死我的竟然是国语,同时我还发现原来我可以用流利的英语来交谈,虽然当中有点grammer error 哈哈。我的国语真的是......haiz像小学的水准,还好我都可以应付他们的问题但可以不可以拿到我只可以说"I have tried my best"。大致上,还满意自己的表现,当然在我那组5个人当中我并不是最好的但我也不是最差的XD有人比我差,如果要排名我可以说我是排在中间--第三位......因为国语的问题害到我的probarbility变得更小了,所以我不再奢望得到JPA去爱丁堡了,学士学位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在University of Malaya读好,然后才去University of Edinburg读硕士,然后得到FRCS的承认成为一位专科医生^^。
已经决定读本地大学的我现在所希望的是拿到matriculation,因为matriculation进本地大学的路永远比从form 6进本地大学的路还好走,而且我听学校一位老师Mr Teoh劝我说如果拿到matriculation直接去,不用想了,因为他孩子也在本地大学读医科但他是through STPM 那就是form6,他的STPM成绩CGPA没有4.0所以拿不到自己想要的大学,即使拿到自己想要的大学,他们也派你去别的科系如化剂师,牙医等。相反地,如果读matriculation你就等于一只脚踏如你自己心仪的本地大学和拿定你心仪的科系了,还有另一只脚是看你自己争不争气罢了......虽然如此,我也想好了如果拿不到matriculation的路了,那就是没办法和它(STPM)拼了。我知道STPM的路并不好走所以我现在已经开始准备了,Biology我已读到Chapter2的尾端了,Chemistry也读完了一课,Maths 还没动但我想我应该还可以应付唯一头痛的事Pengajian Am 这科的确很头痛不是我不会,是我跟本不想动它。它就好像那些polar substance(lipid-insoluble)要pass through plasma membrane 这样,除非有permease(transport protein)的帮忙否则它是不能通过plasma membrane的。我就是plasma membrane 而PA就是这些polar substance......除非有permease否则我不知要怎样拼出个A+。
看来为了我的将来我得少点facebook和online了......我会的,我会慢慢的戒掉天天要online这种坏习惯的,就从现在开始,我要说到做到,这次是来真的了~~
s.f.t:十年--陈奕迅/稻香--周杰伦
令我非常感动的是,你竟然写方大同写了一整段。OMG~
ReplyDelete非常赞同你称赞他的那些XD
其实你这次的这个帖子我是这样看的:
第一段:WALAO,tulis pun bola,skip!
第二段:WALAO,全部陈奕讯,skip!
第三段:erm...sherlock holmes...看一点点吧!
第四段:OMG!!!方大同!!!!!仔细看!^^
我没准备F6的东西…(T - T)…
=='我写方大同写得对不对XD
ReplyDelete介绍你这部电影《隐婚男女》不错~~
那就现在开始吧,还早XD
伦帅
对对!没错!^^
ReplyDelete嗯,看了MV有点想去看那部戏~
我知道……可是我很懒惰XD
哈哈哈哈我们是这样的,最后一分钟才来努力!!
ReplyDelete伦帅